(2017)青0103执59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宋某某与马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598号申请执行人:宋某某被执行人:马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人宋某某要求过户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的房屋,执行过程中我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西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进行了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施 军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祁宝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