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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06执保16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8-10

案件名称

郭双友、刘忠利、郭雄与陈佩、陈件、石銮凤、李桂喜健康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保16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郭双友、刘忠利、郭雄与被申请人陈佩、陈件、石銮凤、李桂喜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郭双友、刘忠利、郭雄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7)湘0406民初693号民事裁定书。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6月5日冻结了被申请人陈佩、陈件、李桂喜银行存款201499元。本案已于2017年7月14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