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129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李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津0112执1293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2016)津0112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