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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7执恢8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86号(黄辉与周志兴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86号黄辉周志兴:黄辉与周志兴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黄辉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3)绥民初字第731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16626元,于2017年7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 文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匡洪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