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902执350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郭茜与北京惠联友讯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茜,北京惠联友讯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902执350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郭茜,女,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被执行人北京惠联友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茜与被执行人北京惠联友讯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16)湘0902民初323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 琳审判员 ��伏颖审判员 崔 益 沙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 超 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