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恢6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赵学军与被执行人张世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恢607号申请执行人:赵学军,男,1969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新港园。被执行人:张世彬,男,1983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善和园3-902。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赵学军与被执行人张世彬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南民一初字第3634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宝林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谢荣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