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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恢6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赵学军与被执行人张世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恢607号申请执行人:赵学军,男,1969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新港园。被执行人:张世彬,男,1983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善和园3-902。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赵学军与被执行人张世彬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南民一初字第3634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宝林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谢荣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