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226民初208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任金安与卢友银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金安,卢友银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颍上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226民初2083号原告:任金安,男,1980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颍上县,被告:卢友银,男,1983年8月1日出,汉族,住,因被告是公告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 张 立人民陪审员 :韩华林人民陪审员 :杨成亚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 顾 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