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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226民初208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任金安与卢友银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金安,卢友银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颍上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226民初2083号原告:任金安,男,1980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颍上县,被告:卢友银,男,1983年8月1日出,汉族,住,因被告是公告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 张 立人民陪审员 :韩华林人民陪审员 :杨成亚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 顾 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