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43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西宁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37号申请执行人:西宁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西宁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208854.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高振武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