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1202执4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怀化市琼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484号怀化市琼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媚: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怀鹤民一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前述判决第一项腾空承租场地已于2016年12月6日强制腾空;判决第二项,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9万元。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