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381刑初10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萧叶彬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萧叶彬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381刑初1099号公诉机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萧叶彬(曾用名肖叶彬),男,1970年8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瑞安市,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商,住瑞安市。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5月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瑞检刑诉[2017]11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萧叶彬犯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以简易程序立案,实行独任审判,同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萧叶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4日,被告人萧叶彬在瑞安市陶山镇××街××号其经营的小店里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并将投注情况通过微信上报给上家“融合”、“苹果”(均另案处理),按投注额3%的返回获利。2017年5月4日21时许,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告人萧叶彬,现场作案工具扣押手机2只及六合彩账单1张、六合彩特码单2张。期间,被告人萧叶彬共接受投注额累计70000元左右,获利2100元左右。上述事实,被告人萧叶彬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杜某的证言、检查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六合彩账单、六合彩特码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萧叶彬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非法销售“六合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萧叶彬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萧叶彬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追缴被告人萧叶彬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孟海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代)书记员 詹黎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