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粤0902民初32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深圳市博宏达投资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胶合板厂、茂名市陶瓷工业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博宏达投资有限公司,茂名市胶合板厂,茂名市陶瓷工业公司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