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7执23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范淑慧与范晶祥婚姻家庭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7执232号范晶祥:关于申请人范淑慧与被执行人范晶祥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祁民初字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的执行标的共计2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00元。本院已于2017年7月10日将该款转入祁县人民法院账户,该款申请人已领取。至此,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祁民初字2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李忠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韩旭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