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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828民初17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叶卫华与徐礼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卫华,徐礼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828民初1785号原告:叶卫华,女,1973年5月16日出生,住岳西县。被告:徐礼全,男,汉族,1978年10月29日出生,住岳西县。原告叶卫华与被告徐礼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徐礼全外出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程灿玲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储昭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