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828民初17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叶卫华与徐礼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卫华,徐礼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828民初1785号原告:叶卫华,女,1973年5月16日出生,住岳西县。被告:徐礼全,男,汉族,1978年10月29日出生,住岳西县。原告叶卫华与被告徐礼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徐礼全外出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程灿玲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储昭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