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鄂0302执23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张云凤与黄能青、王兰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鄂0302执2373号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关于张云凤与黄能青、王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鄂0302执237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解除对担保人汤兴明名下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十堰小区居委会富康花园37号楼的房产(产权证号: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号)的查封。附:执行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承办人:李润青十堰市茅箭区法院执行局电话:847****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