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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06民初21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梁华与长春市绿园区亿腾服装服饰批发商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华,长春市绿园区亿腾服装服饰批发商城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吉0106民初2184号原告:梁华,男,1976年1月20日生,住长春市绿园区。被告:长春市绿园区亿腾服装服饰批发商城,住所地:长春市绿园区站前街与南阳路交汇。经营者:徐加发。委托代理人:陈明星,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梁华诉被告长春市绿园区亿腾服装服饰批发商城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高嵩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姜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