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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202执123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7-30

案件名称

常小娇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0202执1236号常小娇、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本院于2016年9月28日立案执行的(2016)吉0202执1236号,申请执行人常小娇与被执行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3)昌民一初字第1419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常小娇共计71755元,本案标的为71755元。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存款72731元,故被执行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