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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5民初939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聚山、李学群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聚山,李学群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105民初9390号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6幢401室。法定代表人:高家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林东辉、王璐,公司员工。被告:李聚山,男,苗族,1974年2月15日出生住贵州省丹赛县。被告:李学群,女,汉族,1964年7月18日出生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与被告李聚山、李学群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16年12月2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委托代理人林东辉到��参加了诉讼。被告李聚山、李学群经本院公告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5年10月,被告因购买吉利牌小型轿车需向银行申请贷款,被告李聚山委托原告办理汽车按揭贷款相关手续并为被告该笔汽车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原告将被告提供的申请材料推荐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经审查被告的申请资料后,于2015年10月29日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李聚山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艮山支行签订协议号为FQ-QC-12020223-201544799的《牡丹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李聚山申领的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透支42000元,用于支付购车款,期限三年,还款期数为36期,被告应在每月25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款项,被告以所购车辆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原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为收回贷款本息而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贷款成功后,被告李聚山严重违约,直接导致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累计为被告李聚山代为偿还银行贷款10845.61元。原告认为被告李聚山作为主债务人应当立即归还代偿款;被告李学群作为被告李聚山的担保人,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李学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原告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但在要求被告偿还该笔款项时,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担保法相关规定,特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聚山偿还原告代偿款10845.61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垫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六赔偿原告损失直至被告全部清偿完毕;被告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为支持其诉称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公证书、《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代偿证明等。被告李聚山、李学群未到庭应诉、答辩。审理中,本院依法对原告诉称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该诉称及证据真实合法,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对其所证明的事实予以认定。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涉事实与原告诉称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签订的《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等得到确定,该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原告在代偿后,有权利向被告追偿。因此,原告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证据充分,本院应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聚山偿还原告浙江腾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0845.61元;支付以代偿款本金10845.61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的利息损失;前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被告李学群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元,由被告李聚山负担,被告李学群对该款负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四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孙金林人民陪审员  胡亦安人民陪审员  马 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韩瑞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