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582刑初15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洪秋玲、洪连胜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洪秋玲,洪连胜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582刑初1501号公诉机关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洪秋玲(绰号秋伊),女,1971年7月14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现居住于福建省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3月2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3月31日、5月16日分别被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及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洪连胜(绰号圆头),男,1965年12月22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晋江市。曾因赌博于2017年2月21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处予行政处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3月2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3月31日、5月16日分别被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经本院决定于2017年7月1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晋江市看守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晋检诉刑诉[2017]13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美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2月25日以来,被告人洪秋玲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店面处,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聚众赌博,后由被告人洪连胜帮忙抽取“水钱”。2017年3月1日22时许,警方查获上述赌场,当场抓获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及许某、洪某1、林某1等21名涉赌人员(均已被治安处罚)并缴获赌资人民币3.3万元、1副“牌九”。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现场照片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洪连胜是从犯。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均承认指控属实,并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2月25日以来,被告人洪秋玲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店面处三楼开设赌场,提供“牌九”等赌具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洪连胜在赌场内帮忙抽取“水钱”。2017年3月1日22时许,警方查获上述赌场,当场抓获被告人洪秋玲、洪连胜及许某、洪某1、林某1等20多名涉赌人员(已被治安处罚)并缴获赌资人民币3.3万元、1副“牌九”。期间,被告人洪秋玲共抽头渔利人民币2800元。案发后,被告人洪秋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800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并经庭审查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晋江市公安局有关破案及抓获案犯的报告文件、户籍证明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信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罚款收据、退赃凭据等书证,证实案件的查破及案犯归案经过、被告人的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劣迹、其他涉案参赌人员被行政处罚情况或作其他处理、退赃情况等。2.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及相关照片,证实警方于2017年3月1日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查获涉案赌场并查扣涉案赌资人民币3.3元及1副“牌九”的情况等。3.证人吕某1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2017年3月1日晚上,其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有打电话召集部分参赌人员到场赌博并从中收取水钱。被抓时,参赌人员经辨认有黄某、蔡某、洪某6、王某、林某1、洪某3、吕某2、洪某7等人,洪连胜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该赌场已开设十几天。4.证人洪某2、林某1、王某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从中收取水钱。被抓时,参赌人员有其和黄某、蔡某、洪某6、洪某3、吕某2、洪某7等人,洪连胜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其从2017年2月28日起到该赌场参赌2次,每次都有十几个人围在一起赌博,参赌人员不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5.证人洪某3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从中收取水钱。被抓时,参赌人员经辨认有黄某、蔡某、洪某6、王某、林某1、吕某2、洪某7等人,洪连胜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其到该赌场参赌2次。6.证人吕某2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从中收取水钱,这个赌场一般从下午4时左右开始赌博到5时左右停,晚上从9时开始,一般都有一二十人参与。被抓时,参赌人员经辨认有黄某、蔡某、洪某5、吕某1等人。3月1日下午、晚上,洪连胜均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其从2017年2月28日起到该赌场参赌3次。每次都有一二十人围在一起赌博,参赌人员不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7.证人许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从中收取水钱,其是洪秋玲召集过去的。被抓时,参赌人员经辨认有黄某、蔡某、洪某6、王某、林某1、洪某3、吕某2、洪某7等人,洪连胜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该赌场有开设四五天。8.证人洪某4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洪秋玲从中收取水钱,其是洪秋玲召集过去的。被抓时,参赌人员有其和黄某、蔡某、洪某6、王某、林某1、洪某3、吕某2、洪某7等人,洪连胜在收取水钱。洪秋玲不在时,洪连胜会帮忙收取水钱。该赌场有开设四五天。9.证人洪某1、洪某2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并从中收取水钱。被抓时,参赌人员有其和黄某、蔡某、洪某6、王某、林某1、洪某3、吕某2、洪某7等人。其到该赌场参赌2次,每次都有十几个人围在一起赌博,参赌人员不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10.证人洪某5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其与洪秋玲聊天中,得知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三楼有赌场,便先后上去参赌了4次。每次都有一二十人围在一起赌博,参赌人员不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11.证人黄某、洪某6、蔡某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现场有二十多个人在赌博。12.证人吕某3、洪某7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并从中收取水钱。13.证人刘某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上,到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楼上的三楼房间内赌博时被警方查获,现场参赌人员被查扣赌资共计人民币3.3万元。该赌场是洪秋玲提供场所和牌九等赌具开设的。现场约有二十多个人在赌博。14.证人洪某8、洪某9、洪某10、林某2的证言,证实其于2017年3月1日晚,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洪秋玲经营的烟杂店打扑克牌被抓的经过。15.被告人洪秋玲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其自2017年2月25日以来,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三楼开设赌场,提供“牌九”等赌具聚众赌博,从中抽取水钱,后其让洪连胜帮忙抽取“水钱”,其为参赌人员提供饮食、饮料等并在一楼店面内顺便望风或引导参赌人员。2017年3月1日22时许,警方查获上述赌场,当场抓获其与洪连胜及许某、洪某1、林某1等涉赌人员并缴获赌资人民币3.3万元、1副“牌九”。期间,其共抽头渔利人民币2800多元。这个赌场一般从下午3时左右开始赌博到5时左右停,晚上时间不固定,参赌人员有时四五人,有时一二十人,每次参赌人员不是很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案发当天,一个叫“红楼梦”的跑掉,还有曾经来参赌的一男一女案发当天没来。被抓时,在三楼的参赌人员经辨认有林某1、许某、黄某、蔡某、洪某5、吕某1等人。16.被告人洪连胜的供述和辨认笔录,证实洪秋玲在晋江市英林镇英龙北路121号三楼开设赌场,提供“牌九”等赌具聚众赌博,并让其帮忙抽取“水钱”。2017年3月1日22时许,警方查获上述赌场,当场抓获其与洪秋玲及许某、洪某1、林某1等涉赌人员并缴获赌资人民币3.3万元、1副“牌九”。该赌场有开设十几天,其帮忙收取水钱有四五天。这个赌场一般从下午3时左右开始赌博到5时左右停,晚上时间不固定,参赌人员有时四五人,有时一二十人,每次参赌人员不是很固定,还有一些之前来参赌的没有在现场被抓,如龙湖溪后的“辉啊”、“文某”。案发当晚,“洪楼梦”跑掉。被抓时,在三楼的参赌人员经辨认有林某1、许某、黄某、蔡某、洪某5、吕某1、洪某4、吕某3、洪某1、王某等人。赌场参赌人员一部分是洪秋玲打电话召集来的,一部分是自己过来的。被抓当天其收了3次水钱共计750元,每天收取的水钱有五七百元。以上证据,依法调取,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各证据间可以相互印证,并与本案事实具有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洪秋玲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被告人洪连胜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洪秋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洪连胜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被告人洪秋玲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并积极退赃,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洪秋玲在大陆居住地的司法矫正机构同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因而予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洪连胜是从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予以从轻处罚,但鉴于被告人洪连胜居住地的司法矫正机构认为其不宜进行社区矫正,因而不予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洪秋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向本院缴交)。二、被告人洪连胜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交)。三、查扣在案的赌资人民币3.3万元以及犯罪工具“牌九”一副(均未随案移送),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晋江市公安局上缴国库。四、被告人洪秋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00元,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刘向阳代理审判员 付雅莉人民陪审员 高 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吴陈斌附适用法律、司法解释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PAGE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