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17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8-09
案件名称
徐敏志申请陈敏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176号徐敏志:本院执行的徐敏志申请陈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7年4月7日作出(2016)湘0181执32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徐敏志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44500元,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