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722民初123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9-24
案件名称
郭德荣与郭铁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德荣,郭铁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722民初1230号原告:郭德荣,男,1964年3月12日出生,达斡尔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郭铁刚,男,出生年月不详,达斡尔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郭德荣诉被告郭铁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自行和解,故于2017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郭德荣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德荣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郭德荣负担。审判员 庞艳萍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德烨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