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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31执7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金志静与被执行人王臣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拜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231执71号被执行人姓名(王臣):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执行的(2017)黑0231执71号申请执行王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2016)黑0231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金志静8000.00元。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院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