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执恢17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邹宗检与邹华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恢170号邹宗检、邹华武:关于邹宗检与邹华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按照本院(1998)隆民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书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邹华武已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