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421执129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高远雪诉曹永、胡丽梅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1296号之一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高远雪诉曹永、胡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曹永、胡丽梅在银行的账户进行冻结。关于曹永、胡丽梅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请暂停支付12个月(从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7月9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胡晓涛填发人胡晓涛承办人胡晓涛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丁楠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