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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1执99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张苗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苗凤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7)浙1021执990号被罚款人:张苗凤,男,1972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玉环市。本院在执行林斌斌与张雪峰、张苗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张苗凤罚款200元,限在2017年7月10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