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1执99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张苗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苗凤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7)浙1021执990号被罚款人:张苗凤,男,1972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玉环市。本院在执行林斌斌与张雪峰、张苗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张苗凤罚款200元,限在2017年7月10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