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9执5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桥、李红连交通事故一案失信决定书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9执534号本院在执行张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红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李红连在本院通知履行义务后一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李红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