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922执6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2017湘0922执60号徐望收、王凯、黄丽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终本裁定书
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望收,王凯,黄丽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922执60号申请执行人徐望收,男,1961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被执行人王凯,男,1971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被执行人黄丽媛,女,1971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望收与被执行人王凯、黄丽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凯、黄丽媛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申请执行人徐望收与被执行人王凯、黄丽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徐望收发现被执行人王凯、黄丽媛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爱宝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何 炬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