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襄城执字第0047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8-27
案件名称
莫绪生与王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莫绪生,王田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襄城执字第00478-5号申请执行人莫绪生。被执行人王田。关于申请执行人莫绪生与被执行人王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诉讼中以(2014)鄂襄城民保字第0009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王田位于襄阳市襄城区红花园公寓1幢4单元2层2室(房产证号为襄樊市房权证襄城区字第××号)的房屋。现本案已审理终结且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莫绪生申请解除上述房产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王田位于襄阳市襄城区红花园公寓1幢4单元2层2室(房产证号为襄樊市房权证襄城区字第××号)房屋的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张茂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徐青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