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606民初42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0-21
案件名称
向笑竹与襄阳瑞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乔书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向笑竹,襄阳瑞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乔书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606民初426号原告:向笑竹,女,1990年9月26日出生,汉族,襄州区人,住襄州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勇,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襄阳瑞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乔书祥,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乔书祥,男,195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襄阳市人,襄阳瑞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樊城区。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新华,湖北创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向笑竹与被告襄阳瑞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乔书祥民间借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2017年6月29日,原告向笑竹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向笑竹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1900元,减半收取5950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阮 桥审 判 员 李安文人民陪审员 祝丽娜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黄璐璐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