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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323民初9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姚其飞与顾阿英、陈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固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固镇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其飞,顾阿英,陈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323民初982号原告:姚其飞,男,1977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被告:顾阿英,女,1957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被告:陈雷,男,197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6号,原告姚其飞与被告顾阿英、陈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宋加堂审 判 员  崔亚萍人民陪审员  左培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高 峰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