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323民初9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姚其飞与顾阿英、陈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固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固镇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其飞,顾阿英,陈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323民初982号原告:姚其飞,男,1977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被告:顾阿英,女,1957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被告:陈雷,男,197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6号,原告姚其飞与被告顾阿英、陈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宋加堂审 判 员 崔亚萍人民陪审员 左培阳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高 峰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