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802刑初14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王子明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湛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子明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802刑初143号公诉机关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子明,男,1976年8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因本案于2017年1月7日被羁押,次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逮捕,同年3月3日取保候审。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以赤检公刑诉(2017)1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子明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XX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子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2月至2017年至1月期间,被告人王子明租用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西四路52号一楼经营麻将档,该档口有四张麻将桌,经营时间是每天下午14时许至18时许、晚上20时许至24时许,王子明按照每桌赌客“自摸”一次就“抽水”10元的方式作为提供场地和赌具的费用,白天每桌“抽水”70元为上限,晚上每桌“抽水”100元为上限,该麻将档平均每天有十几人参与赌博,王子明每天“抽水”200元至300元,至今,共“抽水”约7万至11万。2017年1月7日22时,公安民警到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西四路52号一楼麻将档内当场抓获王子明和殷某、王某、王某、陈某、林某、袁某、叶某、张某、王子明、谭某、何某等十名参赌人员,并从该档内缴获涉案赌资18750元,缴获四张麻将桌和四副麻将,在王某处缴获赌资400元,在林某处缴获赌资4360元,在陈某处缴获赌资1100元,在袁某处缴获赌资200元,在叶某处缴获赌资60元,在张某处缴获赌资960元。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受案登记表、归案情况说明、检查证、扣押笔录、扣押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被告人王子明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足以认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子明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子明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被告人王子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王子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子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二、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赌资人民币18750元,麻将机四台、麻将四副,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黄 勤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记员 谢嘉欢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