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222刑初4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明善、李洪伟抢夺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青0222刑初40号被告人李明善、李洪伟抢夺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7)青0222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原判决书有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十六页第七行”4197”书写有误。现更正为”4179”。审 判 长 冶玉明审 判 员 罗胜利代理审判员 冶晓玲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祝甲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