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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222刑初4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明善、李洪伟抢夺一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青0222刑初40号被告人李明善、李洪伟抢夺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7)青0222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原判决书有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十六页第七行”4197”书写有误。现更正为”4179”。审 判 长  冶玉明审 判 员  罗胜利代理审判员  冶晓玲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书 记 员  祝甲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