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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422民初12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01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杨鹏志与洛小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三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鹏志,洛小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422民初1225号原告:杨鹏志被告:洛小弟原告杨鹏志诉被告洛小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洛小弟涉及刑事犯罪,被刑事羁押,其涉及刑事案件正在侦查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XX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徐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