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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2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1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汝州市王婆大虾火锅店行政非诉执行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482执76号申请执行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汝州市。被执行人:汝州市王婆大虾火锅店,住汝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汝州市王婆大虾火锅店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并出具结案证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0482执7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贾俊峰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书记员  李 青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