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204民初5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原告杨来生与被告雷学文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铜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来生,雷学文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陕0204民初56号原告:杨来生,男,汉族,铜川市人,农民。委托代理人:焦耀龙,铜川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雷学文,男,汉族,铜川市人,农民。原告杨来生与被告雷学文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杨来生于2017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成建军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3日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来生及委托代理人焦耀龙,被告雷学文到庭参加了诉讼,2017年3月7月杨来生向本院提出鉴定评估申请,要求对所构建的房屋存在的排水不畅、落水管安装错位等进行鉴定并做出合理资金数额评估,但其未向鉴定机构交纳鉴定费,终结该案鉴定委托。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来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为其建造房屋的材料费及施工费共计63372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原告杨来生系农村建筑工匠,2015年9月间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揽了被告雷学文300余平方米砖混结构民用住宅房建筑工程,同年9月13日开始施工,同年11月28日完工,工料款总造价由原定的133500元升至168372元,被告分次仅支付105000元,尚欠63372元未付,经多次摧要未果,无奈提起诉讼。被告雷学文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说我欠他建房款63372元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原告包工包料以每平米450元给我建房,但原告现在按每平米500元计算,且原告所建房屋质量不过关。原告杨来生围绕诉讼请求提供了下列证据:1、建房合同1份,证明原、被告双方协议建房的事实、工程量和每平方米造价及付款方式。2、证人赵陆奇、宋建利、雷万民证言,证明为雷学文建房事实,一层每平方米500元,二层少点,具体多少不清楚。被告提供了下列证据:1、建房合同1份、建房协议1份,证明建房事实及原告在一层完工后不再继续施工,后又同意施工的事实。2、房层照片7张,证明房顶层排水不畅、落水管错位的事实。3、建房草图1张,证明原告未按图施工,扩大建筑面积。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无异议。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建房协议、照片、建房草图有异议,认为没有见到过建房协议,照片不能说明房屋有问题,有不足地方。建房草图开始按图纸施工,在施工中进行了变更。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9月间,原、被告经商议,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揽被告民用住宅房建筑工程,约定,一层每平方米500元,二层每平米450元,同时又言明给付工程款方式、数额以及验收标准。被告提供了构建房屋草图,标注房屋的位置、面积。在施工中,双方再次对所构建房进行协议,对房屋构建明确了具体要求。原告于2015年11月28日建房完工,双方未对所构建的房层进行验收、结算。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建房款105000元,尚欠部分工程款未清偿。后被告发现房屋顶层排水不畅、落水管错位等问题,要求原告进行维修,原告未进行维修处理。本院认为,原、被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经商议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建房合同及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建房合同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作为原告理应按照约定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所建造的房屋符合约定要求,出现排水不畅、落水管错位等问题完全可以避免,在发现建筑的房屋存在不符合约定时,应当予以维修或重作。在完工后应与被告进行验收及结算,扣除已付工程款,确定应付工程款。审理中,原告申请评估鉴定,对可能需要重作或维修的房屋所需费用进行确定,但在规定期间未交纳鉴定费用,导致该案终结委托,责任应由自己负责。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现请求的建房款系个人计算,而非双方按约定经验收后的结算,不能证明已按约定完成了承揽建房的事实及应付剩余工程款。综上所述,原告杨来生请求被告支付建房工程款,没有证据证实,双方未按约定进行验收结算,直接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显属不当,应不予支持,依照《中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杨来生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384元,减半收取692元,由原告杨来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成建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李 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