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2执54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河南松茂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孟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2执545号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你单位申请执行河南松茂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河南松茂实业有限公司已经缴纳全部案件款项,你单位向我院申请撤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武伟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朱学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