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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623执4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曹波、陈守斌、许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1623执449号申请执行人:曹波被执行人:陈守斌、许梅本院立案执行的曹波申请执行陈守斌、许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于2017年06月09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