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623执4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曹波、陈守斌、许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1623执449号申请执行人:曹波被执行人:陈守斌、许梅本院立案执行的曹波申请执行陈守斌、许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于2017年06月09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