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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4执恢2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孙肈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恢253号孙肈祜、胡曼媛:申请执行人孙肈祜与被执行人胡曼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72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恢25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曹守城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邵静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