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恢2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孙肈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恢253号孙肈祜、胡曼媛:申请执行人孙肈祜与被执行人胡曼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72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恢25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曹守城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邵静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