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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2执恢234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冯丽荣、吴艳丽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恢234号冯丽荣、吴艳丽:本院执行的冯丽荣申请吴艳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艳丽自动履行,执行金额85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