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6民初757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梁结秋与佛山市顺德区庆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结秋,佛山市顺德区庆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7572号原告:梁结秋,女,1966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平市。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庆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定代表人:王邦全。原告梁结秋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庆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谢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应转为普通程序审判。本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谢 琳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梁淑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