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0102执195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与曾国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湘0102执195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申请执行曾国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工作的规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曾国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志山二○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张霖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