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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82刑初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刘泊言、陈永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荥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泊言,陈永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82刑初196号公诉机关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泊言,男,回族,1997年12月21日出生,学生,住河南省郑州市。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11月25日被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12月31日被逮捕。辩护人席贯明、周万泉,河南康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陈永昌,男,1987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通许县,住河南省郑州市。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6年12月15日被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9日被荥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荥检公诉刑诉[2017]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泊言犯盗窃罪、被告人陈永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7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郑婷婷、惠程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泊言及其辩护人、被告人陈永昌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8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唐国斌的金色苹果6手机、鹿真铭的金色VIVOX6D手机、张明的金色红米NOTE3双网通手机、付某的白色OPPOfind7手机盗走,并盗窃张鹏飞等人共计400余元现金;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明赃物的情况仍对刘泊言盗窃的四部手机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苹果6手机价值2800元、VIVOX6D手机价值1598元、红米NOTE3双网通手机价值674元,OPPOfind7手机为2014年8月10日以2999元的价格购买(因手机现在停产无法估价)。现苹果6手机、红米NOTE3双网手机已追回并发还给失主。赃款及赃物(折抵现金)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2、2016年9月30日12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陈凌卓的粉色OPPOR9手机、赵瑞彬的灰色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吕丰钧的银白色OPPOR7手机盗走。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仍对刘泊言盗窃的三部手机予以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OPPOR9手机价值2124元、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价值849元,银白色OPPOR7手机为2016年5月13日以1799元的价格购买(因手机现在停产无法估价)。现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失主。赃款及赃物(折抵现金)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3、2016年10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盗窃陈雨果等人共计现金400余元。赃款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4、2016年10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赵浩宇的金色OPPOA59手机盗走;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赃物情况下仍对刘泊言盗窃的手机予以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OPPOA59手机价值1439元。赃款及赃物(折抵现金)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等相关证据,指控被告人刘泊言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永昌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泊言、陈永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刘泊言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赃,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1、2016年8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唐国斌的金色苹果6手机、鹿真铭的金色VIVOX6D手机、张明的金色红米NOTE3双网通手机、付某的白色OPPOfind7手机盗走,并盗窃张鹏飞等人共计400余元现金;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明赃物的情况仍对刘泊言盗窃的四部手机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苹果6手机价值2800元、VIVOX6D手机价值1598元、红米NOTE3双网通手机价值674元,OPPOfind7手机为2014年8月10日以2999元的价格购买(因手机现在停产无法估价)。现苹果6手机、红米NOTE3双网手机已追回并发还给失主。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鹿真铭等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告人陈永昌已赔偿被害人付某手机损失并取得谅解。2、2016年9月30日12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陈凌卓的粉色OPPOR9手机、赵瑞彬的灰色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吕丰钧的银白色OPPOR7手机盗走。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仍对刘泊言盗窃的三部手机予以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OPPOR9手机价值2124元、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价值849元,银白色OPPOR7手机为2016年5月13日以1799元的价格购买(因手机现在停产无法估价)。现红米NOTE3高配全网通手机已追回并发还失主。赃款及赃物(折抵现金)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3、2016年10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盗窃陈雨果等人共计现金400余元。赃款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4、2016年10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泊言经预谋后翻墙进入荥阳市高级中学北院男生宿舍楼内,趁无人之际,将赵浩宇的金色OPPOA59手机盗走;被告人陈永昌在明知是赃物情况下仍对刘泊言盗窃的手机予以低价收购。后经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OPPOA59手机价值1439元。赃款及赃物(折抵现金)由被告人刘泊言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泊言、陈永昌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陈述、荥阳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荥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意见书、辨认笔录及照片、退赃证明、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相关证据在卷证实,经庭审质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泊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永昌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泊言、陈永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泊言的辩护人以此为由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泊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陈永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审 判 长  吴松霞审 判 员  杨 云人民陪审员  崔春玲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 记 员  楚 丹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