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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32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张子信相邻关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328号申请执行人:王美华,男,1956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天津市政五公司退休职工,住所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张子信,女,1974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第三十五中学教师,住天津市河北区。王美华申请执行张子信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838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王 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