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7执恢7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70号(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肖洪钦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70号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洪钦: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肖洪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5)绥民初字第916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23500元,于2017年6月9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梁利民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杨章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