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282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8-14
案件名称
406陈亮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亮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靖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1282执406号被执行人:陈亮,男,1991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靖江市,汉族,中专文化。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陈亮为盗窃罪一案中,依职权调查了陈亮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及证券开户情况,并走访了其所在村组,未发现陈亮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向陈亮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沈华伟人民陪审员 陈 丹人民陪审员 顾桂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本件经核对与原本无异书 记 员 夏 芸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