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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9执3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2017)湘1129执318号申请执行人唐学锋与被执行人廖家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9执318号申请执行人:唐学锋,男,1973年10月11日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被执行人:廖家利,男,1973年4月27日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唐学锋与被执行人廖家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6月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廖家利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