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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35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祁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邓拥军、黄梅娟征收社会抚养费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351号湖南祁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邓拥军、黄梅娟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经执行,双方达成和解,现邓拥军、黄梅娟已按和解协议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168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杨艳萍审判员  于跃进审判员  李秋莲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陈厚云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