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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7执恢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71号(唐建华与汤和建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71号唐建华汤和建:唐建华与汤和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唐建华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4)绥民初字第661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恢复执行12000元,于2017年6月9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梁利民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杨章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