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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4民初110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4民初1105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K。法定代表人:邹建华,该协会总干事。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桂娥,广东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树雄,广东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二层整层201#,注册号440682000368422。法定代表人:邓成彬。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中国音集协)与被告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下称星际漫游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6日立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于2017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审 判 长  林燕萍人民陪审员  陈惠玉人民陪审员  李瑞芬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 记 员  杜文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