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92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朱景能、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921号朱景能、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本院执行的朱景能申请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