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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2执92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朱景能、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921号朱景能、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本院执行的朱景能申请郑春明、北海鑫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奕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