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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121执保9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王晓红申请徐月英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2017)赣0121执保96号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王晓红申请徐月英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121民初153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5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2017年5月8日,查封徐月英的莲塘镇沿河北路299号二单元201室(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号);11日,查封徐月英、李刚的赣M×××××号、赣A×××××号小汽车;22日,冻结徐月英在赣昌农商银行莲塘支行的101660121003068691(实232.41元)、在江西银行南昌县莲塘支行6222750102275301(实258.26元)、在中国银行南莲支行营业部197706765415(实233.88元)与196213871260(实8190.37元),冻结李刚在农业银行南昌的6228480928362240071(实13602.07元)。徐月英的莲塘镇向阳路339号汇源华庭住宅区1栋一单元1404室(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号)已拍卖、南昌县南莲路598号19栋4单元402户已转移,无法查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